李顯龍姪罰8.4萬不付款便判監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姪子李繩武,二○一七年七月在Facebook(Fb)轉載及發表批評國內司法制度貼文,遭總檢察署入稟控告。高等法院昨日裁定,李繩武藐視法庭罪名成立,判處罰款一萬五千新加坡元(約八萬四千港元)。身在美國的李繩武表明不同意判決結果,未知會否繳交罰款。

法官拉梅什(Kannan Ramesh)在宣判時指出,李繩武的貼文無疑是批評新加坡司法制度,應料到有關言論會吸引網民轉載並引起媒體興趣。他引用同類藐視法庭案件後,拒絕總檢察長提出李繩武不繳交罰款就判處監禁兩周的要求。

拉梅什宣布,李繩武要在兩周內繳交罰款,否則面臨監禁一周,另要求李繩武繳交合共一萬六千五百七十新加坡元(約九萬三千港元)訴訟及相關費用。旅居美國的李繩武是美國哈佛大學經濟學助理教授,年初宣布放棄參與審訊,其律師團體亦於二月解散。

旅居美國 不認同判決

李繩武沒有出庭,並在Fb重申不同意判決結果,憂慮執政人民行動黨加強打壓政治言論,批評政府浪費公務員三年時間。李繩武同時上載一張照片,相中可見一本其祖父、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廿年前送他的簽名書籍,並稱:「在我叔叔欺負他的弟妹、拆散家庭前,那是一段美好時光。」

在二○一七年,李顯龍因父親李光耀故居問題,與妹妹李瑋玲及弟弟李顯揚鬧出糾紛,眾人最終和解。身為李顯揚長子的李繩武在Fb轉載一篇《紐約時報》文章,撰文批評新政府熱衷訴訟,並擁有一個容易擺布的法庭體系,事後被指藐視法庭。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