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區法院日前開庭審理該案件,其中博士畢業生申某觸犯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訊息系統程序罪成,獲判刑一年、緩刑一年,罰款二萬元(約二萬二千萬港元)。
內媒報道,申某正職工資只有八千元(約八千九百港元),為賺取外快鋌而走險。他幾年前於遊戲群組認識同案被告魏某,並協助後者製作一款網遊外掛程式,他每月收取四千元(約四千五百港元)報酬,至案發時已獲利逾十二萬元(約十三萬港元)。
涉案集團自二○一六年六月起運作,共有四名成員,各人素未謀面,只在網上交往。魏某為集團的組織和銷售者,申某負責編寫程式,另外二人分別解答遊戲玩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