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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兵K場性侵少女 賠八萬判緩刑

【本報綜合報道】台軍再爆醜聞,一名邱姓男子去年軍中服役期間,在捷運站搭訕十五歲少女,約到卡拉OK包廂後性侵得逞。邱男在法院審理期間與少女以三十萬元新台幣(約八萬港元)和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邱男兩年徒刑,緩刑四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邱男去年十月十三日在捷運市政府站看到受害人後上前搭訕,詢問女子是否要找地方休息進食。對方答應後,二人一起到卡拉OK,邱男等到女子吃完東西躺臥梳化上休息時,性侵得逞。少女之後報警處理。

邱男案發後已於今年二月退伍,目前在早餐店工作。他在法院審理期間與被害少女和解,女方及其母均表示願意給邱男一個自新機會。台北地院審酌邱沒有前科、犯後坦承犯行,多次表示悔過,遂依強制性交罪作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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