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噸冰毒案1人判死3死緩

昨日為國際禁毒日,官媒報道內地最大宗跨境海上走私毒品案,近日已於浙江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包括福建籍陳姓主犯、台籍趙姓主犯在內的眾被告,利用船舶走私一點五噸冰毒,受到法律制裁。其中至少一人被判死刑、三人判死緩,四人判無期徒刑,四人判有期徒刑。

案情指,二○一七年底,公安部禁毒局部署福建警方對台灣一個特大海上走私販毒集團展開偵查,發現在廣東東莞活動的趙某勾結境外毒販,利用船舶從境外海域接駁毒品後,運送到東南亞海域交接。福建、廣東、浙江警方聯同中國海警局設專案組調查。

四人重判無期徒刑

二○一八年六月四日,浙江海警船在長江口外海域編隊訓練時,發現一艘未懸掛國旗的可疑貨船,隨即展開合圍。該貨船一度加速逃逸,但被海警船截停,海警隊員最終成功登船檢查。

海警登船後,並在貨艙內發現一百六十四箱貨物及四桶汽油,其中一個汽油桶的蓋子已被打開。經檢查,該批貨箱內的白色粉末全為冰毒,共重約一點五噸。六名船員被捕。船員承認,在海警展開追捕後,他們企圖用汽油燒毀毒品。專案組其後在福建、四川、廣東、山東等地擴大偵查,將幕後十二名販毒團夥骨幹悉數抓捕歸案。

台州中院本月九日以視像審訊方式,對該案其中十六名犯運輸毒品罪的被告公開一審宣判。其中陳俊誠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陳炎淋、林昌盛、陳玉泉被判死刑但緩刑兩年執行;陳乃遊、楊一弟、念家財、陳乃墨判處無期徒刑,其餘判囚三年六個月至十二年不等。

至於同案的台籍趙姓疑犯及另一主犯因另案處理,判決暫未有公開其刑期。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