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六四」橫幅 湖南漢被拘

【本報綜合報道】境外人權網前日報道,湖南株洲公民陳思明因紀念六四事件三十一周年,遭株洲警方行政拘留十五天。

報道指,六四前夕,陳所住轄區的公安派出所將陳帶到別處「旅遊」。 六月四日帶回株洲。陳隨即補辦紀念活動,在住所附近公園拉起橫幅拍照以及把他的公開信上載至Twitter。

陳稱,不久再接到公安派出所電話,要求他前往派出所接受問話,隨後被關押。稍後他告訴朋友,指他會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他另指他在六月一日被人從湖南帶到江西、安徽「旅遊」,期間公安人員二十四小時跟隨,不讓他在網上發表關於六四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