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郴州市永興縣早前有五名家長稱,孩子飲用名為「倍氨敏」的飲料後發育不良,頭骨畸形似「大頭娃娃」。縣市監局等部門昨發通報稱,出售飲料的「愛嬰坊母嬰店」把固體飲料稱奶粉,存在對產品誇大宣傳,欺詐、誤導消費者等行為,罰款二百萬元人民幣(約二百二十一萬港元),責令其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
通報顯示,經第三方檢驗機構對涉事產品進行檢測,發現符合安全標準,並無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惟出售產品的母嬰店將固體飲料當奶粉出售,該店承認通過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永興縣市監局上月二十八日已向該店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上述處罰。
市政府早前安排兒童醫院為五名兒童進行全面身體檢查,認為涉事兒童不符合俗稱大頭娃娃的症狀。另永興縣市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建軍,以及市場秩序監管股長曹石順,因在事件中監管不力,早前已遭郴州市紀委監委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