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違加國私隱條例 被罰款五千萬

【本報綜合報道】加拿大競爭局前日宣布,社交媒體Facebook(Fb)及其旗下聊天應用程式Messenger違反私隱條例,不當地收集用戶個人訊息,並與第三方開發商共享用戶個人數據,決定對Fb罰款九百萬加元(約五千零二十一萬港元)。

不同意指控 尋求和解

競爭局表示,調查發現Fb的私隱聲明,與其向一些第三方開發者共享用戶個人數據的做法不一致,認為Fb在上述兩個應用程式向加拿大人作虛假或誤導聲明。Fb不同意指控,但指不會對競爭局的結論提出異議,正尋求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並同意不就披露個人訊息作任何虛假或誤導陳述。

據估計,Fb共分享全球八千七百萬用戶數據,加拿大用戶佔六十二萬。Fb近年因涉與劍橋分析公司分享用戶資料,澳洲等多國先後指Fb違法及處以罰款,包括今年一月美國監管機構開出破紀錄五十億美元(約三百八十六億港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