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控股市 花蓮王上訴失敗須坐牢

【本報綜合報道】曾任台灣花蓮市長、有「花蓮王」之稱的無黨籍立委傅崐萁,早前因年違反股票交易法的操控股價罪被偵辦,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於去年二月依證券交易法判傅入獄兩年十個月。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定讞,傅確定要入獄;由於傅是現任立委,最高法院即刻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最高法院判囚34個月

判決指出,傅崐萁在一九九七至一九九八年間,炒作操縱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股價,以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頭帳戶,連續以高價買入股票方式,正常或低價掛單,甚或偽作買賣,製造股票交易活絡表象,而操縱市場。

傅歷審均被判有罪,台北地方法院二○○三年一審判處傅有期徒刑六年,高院二審、更一審均判刑四年,更二審判刑三年,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三審於去年二月二十日判刑兩年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