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二審 3人判囚9脫罪

釀成三十二死、三百二十一人受傷的一四年高雄氣爆案,一審認定前高雄市府秘書長趙建喬等十二被告,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高雄地院前年五月一審判趙建喬、李謀偉等十二人,監禁四年至四年十個月;昨日二審案情大逆轉,判趙建喬囚三年六個月、高雄市前下水道工程處工程員邱炳文三年六個月、下水道工程處副工程司楊宗仁二年六個月,其餘九被告無罪。(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