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澳洲聯邦警察去年指控梅鐸旗下的新聞集團女記者斯梅瑟斯特,刊登有關澳洲政府的機密文件,同年七月突擊搜查她位於坎培拉的寓所並檢走證物,引發政府打壓新聞自由爭議。斯梅瑟斯特入稟尋求推翻搜查令,聯邦高等法院昨日裁定,警方當日的搜查令無法律效力,但可保留從斯梅瑟斯特家中帶走的證物。
斯梅瑟斯特於二○一八年四月在《星期日電訊報》報道,指內政部及國防部正在擬定計劃,賦予情報機構澳洲信號局(ASD)權力,首次監控國民的電郵、銀行帳戶及文字訊息。聯邦警察指控斯梅瑟斯特洩露機密,於報道出街近一年後獲得法庭手令搜查其住所,她後來被拘捕。
參與此案的七名法官一致同意警方的搜查令無效,指它列出錯誤的法律依據,以及沒有列明斯梅瑟斯特受查的罪名,裁定聯邦警察要向斯梅瑟斯特及新聞集團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