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遼寧省瀋陽、大連、鞍山等九個地市法院,前日公開宣判二十一宗涉黑涉惡案件,共涉及一百五十九名被告。其中一宗涉及三十一名被告的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終審,該組織首腦劉朦朦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六項罪名,判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五十五港元),並罰款一百六十萬元(約一百七十六萬港元)。
由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的案件較受矚目。劉朦朦為首的黑社會組織,被指在凌海市開設賭場,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嚴重破壞該市及周邊地區的社會經濟秩序。同案其餘被告均被判有期徒刑。
另外,廣東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昨日就一宗涉黑案件一審宣判,首被告張嘉威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罪,判囚十七年,沒收財產五百萬元(約五百五十六萬港元)、罰款一百七十萬元(約一百九十萬港元);其餘二十四名被告均被判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