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環評報告造假 中央稱嚴懲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報告書早前被指涉嫌抄襲、造假,引起外界關注。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昨日在例行發布會上回應稱,該環評文件涉及抄襲、造假問題,性質十分惡劣,事後已責成廣東省、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並要求將相關處理情況及時對外公開。

疑抄襲湛江報告

劉表示,《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規定,建設單位要對環評文件的內容和結論負責,技術單位承擔相應責任,部分建設單位和環評機構卻在環評工作中粗製濫造。為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環境部將加強監管,對違法行為嚴懲重罰,對問題嚴重的單位及個人列入「黑名單」。若環評文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將面臨最高二百萬元人民幣(約二百二十三萬港元)罰款,技術單位處所收費用的三至五倍罰款。

涉事環評報告書上月在深圳市交通局發布,由承建方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委託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進行環境評估。有網民發現報告中出現十五處與深圳無關的「湛江」字樣,疑將湛江的報告「搬字過紙」當作深圳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