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醫用品新規:須有質量保證書

【本報綜合報道】針對近期頻傳中國出口到外國的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及其他醫療用品品質差劣問題,中國商務部聯同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發文,自昨日起中國企業出口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線體溫計等醫療用品,向海關報關時必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中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並符合進口地的質量標準要求。

國家藥監局藥品監管司,前日召開二○二○年藥品上市後監管工作重點任務部署視像會議。會上強調,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的藥品質量監管工作,並嚴格規範藥品出口證明管理,對不符合出證條件和要求、未遵守國家藥品製造規範等情況,會依法撤銷相關藥品出口證明。

易瑞生物事件疑為導火線

早前有報道指,西班牙衞生部向深圳市易瑞生物公司購買的快速檢測試劑質量不合格。易瑞生物其後發聲明稱,不排除是檢測的操作流程、病人病歷、採樣等事項導致結果偏差,具體原因雙方仍在溝通。有業內人士稱,以往國內企業即使未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註冊批文,但只要拿到歐盟CE認證,就能出口。該人直指,易瑞生物事件是觸發新規定的導火線。另有報道指,目前多家企業已收到通知被取消出口許可證,有受影響的企業打算向商務部提出申訴,希望當局不要「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