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擴查外國代理人 網誌在列

【本報綜合報道】俄羅斯二○一二年推出法例,授予政府把非政府組織(NGO)列為外國代理人的權力,前年再把受國際資助的傳媒列入法例範圍。總統普京周一簽署法案,把上述法例的應用範圍擴大至網誌作家、註冊獨立記者和社交媒體用戶,即時生效。

無視人權組織反對

新法例應用於所有散播外國代理人傳媒的報道且接受海外資金的人士,這些人將受到政府額外審查。提案人表示,新法是為了「完善」涵蓋外國代理人的法例。被列為外國代理人的人士或機構須依法在司法部登記,並在出版物作出標示及繳交詳細文書報告,否則會受罰。

新法被指是進一步限制言論自由。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在內的九個人權組織,此前曾呼籲收回法案。

俄羅斯反對派領袖兼反貪污律師納瓦尼的組織、美國政府國營廣播機構美國之音、自由歐洲電台等均已被俄羅斯列為外國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