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求職被拒 企業罰萬元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女子小閆今年七月在浙江杭州透過求職網站應徵,卻因是「河南人」而獲回覆不適合該職位,遂決定控告涉事公司歧視。杭州互聯網法院昨日開庭審理,判該公司賠償精神損失費九千元(人民幣‧下同,約一萬港元),且需口頭道歉及在內媒《法制日報》書面道歉。

小閆應徵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的「法務」和「董事長助理」兩個職位,遭拒後發現不合適原因一欄寫上「河南人」三個字。她入稟法院向該公司追討精神撫慰金六萬元(約六萬六千港元),要求對方連續十五天在《人民日報》、《河南日報》、《浙江日報》上登報道歉。

法院最終判罰被告公司賠償小閆要求的15%賠償金,以及公證維權費一千元(約一千一百港元)。控方代理律師王旭山本月初曾指,此案是浙江首宗就業地域歧視案,有可能是國內首宗同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