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保險 賠鑽戒變賠人造石

內地保險項目眾多,早年更興起為戀愛買保險。情侶只要以幾百元(人民幣‧下同)的價錢購買「戀愛保險」,並在三年後、十年內結婚,將可獲萬朵玫瑰、鑽戒或逾萬元賠償。不過,有受益人質疑戒指並非鑽石,因此向監管部門投訴,受影響的消費者多達三百人,相關保險項目近日已下架並退出市場。

一名王姓受益人表示,今年初向保險公司申請領取鑽戒,卻無收到任何鑽石證書。對方堅稱戒指用上莫桑石,只是服務協議未有標明,更指「不要用價值去估量你們的愛情」。王男不接受此說法,認為愛情再不值錢,都不可以用二百元(約二百二十港元)的石頭當成鑽戒,更調侃稱:「我自己不搧我自己臉,我女朋友都搧我的臉。」

受影響的消費者人數眾多,涉事保險公司隨後更新服務協議及寄送證書,標明商品價值一萬元(約一萬一千港元),材質採用純銀與人工合成的莫桑石。但有消費者指,在官方證書查詢網站上,無法查找證書編碼和莫桑石淨度數據;他們已向監管部門投訴,有待回覆。

被指存炒作概念

有內地律師指,在無法更換戒指的情況下,應按照保險約定的賠付價格作現金補償。若無法達成一致,消費者可向工商局投訴商家的違規行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內地保監會明確規定,禁止開發無實質內容意義、存在炒作或噱頭性的保險產品。雖然戀愛保險的保障條約不會令受益人造成實際損失,但屬於無實質意義、存在炒作的概念,所以相關保險近期先後下架。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