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販毒案21人受審4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官媒昨日報道,廣西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四就七宗販賣、運輸毒品案的二十一名被告集中一審宣判,其中四名毒販被判處死刑。案中多名被告均為靈山籍,並在廣州等地流竄作案。

雲南運海洛英磚往東莞

被告鄺某政、劉某民、黃某彪及黃某歡,因買賣毒品海洛英且數量巨大,一審依法判處死刑。案情指,鄺某政先後兩次從雲南曲靖市師宗縣,將毒品運往廣東東莞市,公安機關在他的汽車上檢獲至少三百四十塊海洛英磚,每塊重約三百五十克。而劉X民則多次與黃X彪、黃X歡及鄺X政交易,並購買大批海洛英。

此外,審判中另有六名罪犯判囚終身,十一名罪犯判囚十年至十五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