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團旗下子公司貴州茅台醬香酒營銷公司(醬香酒公司),因拒絕錄用一名在體檢中測出HIV病毒的男子,而捲入歧視風波。事主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驗出HIV病毒,他上周三(16日)以「侵犯平等就業權」為由入稟法院,要求判醬香酒公司侵犯愛滋病人的平等就業權,需依法錄用及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和維權成本費用共九萬元人民幣(約十萬一千港元)。
三十二歲的劉元(化名)本年五月報名參加醬香酒公司的招聘,通過資格初審、考試和面試後參加體檢。在六月二十四日,醬香酒公司人事部員工致電劉元,指他的體檢結果異常,未獲錄用。劉元於七月十日,與醬香酒公司人事部員工一同到仁懷市疾控中心參加複檢,但在當日才知悉僅需檢測HIV,懷疑醬香酒公司擅自對他的血液作HIV病毒測試。
劉元表示,醬香酒公司的體檢標準中並無HIV病毒檢測,惟人事部員工表明是因他感染愛滋病才決定拒錄,又指消息外傳會影響公司形象,可能造成員工恐慌。雖然他多次提醒公司拒錄是違反相關的法規政策,但對方堅拒錄用,故最終決定入稟貴州仁懷市人民法院。
劉元的代理律師指,醬香酒公司在當事人不知情下檢測HIV,已違反該制度及侵犯隱私權;以感染HIV為由拒絕錄用,涉嫌歧視及侵犯平等就業權。醬香酒公司回應指,劉元體檢結果異常後曾通知他,並讓他作進一步檢查,他此時主動致電稱自己有問題,但沒有回答是否因測出HIV病毒而拒絕錄用劉元。
茅台官網今年六月發布的《招工簡章》中,體檢未包含檢測HIV病毒的相關要求。據相關法規,內地實行愛滋病自願檢測制度,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歧視愛滋病患者及其家屬,並享有就業、就醫等合法權益保障。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