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賣淫囚終身「太子輝」上訴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人稱「太子輝」的廣東東莞太子酒店老闆梁耀輝,因犯下組織賣淫等罪,在一七年被法院判無期徒刑。梁不服判決,申訴至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轄下的「中國裁判文書」顯示,法院已在今年七月駁回了梁的申訴。

梁耀輝九五年創辦五星級的太子酒店,經營文藝演出、卡拉OK歌舞廳等業務,其個人財富曾高達廿億元人民幣(約廿二億六千萬港元)。一四年二月的東莞掃黃風暴中,太子酒店被揭存在組織賣淫活動,梁被警方刑拘。其後包括梁在內的四十七名太子酒店員工,被控組織賣淫等多項罪名,其中梁被認定情節特別嚴重。前年八月,東莞中院以梁犯組織賣淫、串通投標、單位行賄三宗罪,判處梁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