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技巨企Google旗下自動駕駛車輛研發部門Waymo,曾控告競爭對手Uber盜取商業機密。雖然雙方去年達成和解,惟法官罕有建議應針對案中關鍵人物展開刑事調查。一名由Google跳槽至Uber的星級工程師,周二被控三十三項盜竊及企圖盜竊貿易機密罪,一旦全部罪成將面臨監禁三百三十年及罰款八百二十五萬美元(約六千四百萬港元)。
根據美國司法部周一解封的起訴書,三十九歲被告列萬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被控二○一五年十二月,下載一萬四千份關於Google自動駕駛技術的工程、生產及商業文件,內容涉及電路板示意圖、光學雷達安裝及測試指引。他一個月後離開Google並成立初創企業Otto。大約半年後,Uber以約七億美元(約五十五億港元)收購Otto及聘用列萬多夫斯基。
二○一七年二月,Waymo控告Uber、列萬多夫斯基及Otto盜竊貿易機密,Uber時任行政總裁卡蘭尼克亦承認二○一五年游說列萬多夫斯基過檔。雖然雙方一年後達成和解,Uber同意支付二億四千五百萬美元(約十九億港元)予Google,但法官期間建議聯邦檢察官展開刑事調查。
案件周二在加州聖何塞法院提訊,列萬多夫斯基否認控罪,代表律師強調當事人清白,稱他「沒有從任何人偷取任何東西」,又指下載文件時事主仍是Google授權的員工,沒有把文件交給Uber;但Google早前指他未經批准下把文件下載至個人電腦。法官批准列萬多夫斯基以二百萬美元(約一千五百萬港元)保釋,至下月四日再出庭應訊,期間需戴上電子腳鐐。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