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審涉黑案 兩頭目與35人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湖北漢川市人民法院近日宣判兩宗涉黑案,兩個黑幫組織的頭目段浩浩、王蓋平分別被囚廿二年和廿年,同時被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所有財產;另兩組織其餘三十五名成員亦獲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以段浩浩為首的黑幫組織長期以暴力手段,在漢川及周邊區域進行十五次犯罪活動,涉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多項罪名,其中有五次持械犯案,造成多人受傷。以王蓋平為首的涉黑團夥,則於當地長期聚眾賭博、放貴利,以及透過非法的手段獲得建築工程經濟利益,先後組織逾四十宗違法案件。

以段浩浩為首的涉黑組織二十名成員,分別被判囚六個月至十年不等,而以王蓋平為首的涉黑組織,其十五名成員亦分別被判囚十個月至十一年三個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