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杭州市一名陳姓女子,去年穿拖鞋駕車時,連撞多車及途人,造成五人死亡、十一人受傷。西湖法院周一上午就該宗交通事故進行一審宣判,陳女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事發於去年七月三十日晚上七時許,陳女駕駛小型越野車在一處路口轉左時,因違反轉向時靠路口中心點的規定,轉彎孤度過小導致車輛左側前後輪先後駛上路中央分隔帶。過程中,陳女因慌張錯將油門當煞車,導致車速加快,然後如同炮彈般撞毀多車及途人。
法院判決認定陳女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具負全責,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認為陳女的行為雖是過失犯罪,但在鬧市區交通肇事,後果特別嚴重,遂依法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