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證人付揞口費
愛潑斯坦十二年前曾捲入一宗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案,但其後達成不起訴協議,避免刑罰較重的聯邦罪名,承認一項佛羅里達州的賣淫控罪。金融機構的紀錄顯示,他去年十一月向不起訴協議中,一名認定為同謀的人士支付十萬美元(約七十八萬港元);同年十二月則向另一名認定為同謀的前員工,支付二十五萬美元(約一百九十五萬港元)。
檢察官指事發前,有報章披露愛潑斯坦當年的檢控過程,因此懷疑他企圖影響知情人士,防止對方在最新指控中透露更多資訊。控方又形容愛潑斯坦是「性愛連環捕食者」,嚴重缺乏理解自己的罪行,因此希望法官繼續扣押他。愛潑斯坦的律師暫未回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