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億冰毒案主腦判死

內地持續嚴懲毒品犯罪,四川省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就一宗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公開宣判,涉案毒品為三百五十多公斤冰毒,市值逾一億五千六百萬港元,主犯王有輝一審被判處死刑,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其同夥曹建伍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五萬元人民幣(約五萬七千港元)財產。

家中搜出液態冰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二月底,金堂縣人王有輝和資中縣人曹建伍,再加上此案涉及到的部分另案人員和在逃人員,在一個偏遠山區製造冰毒,之後又接受另案人員王勇軍邀約合夥製毒。同年三月二十七日,王有輝駕車往大豐鎮商貿城附近,裝運製毒原料及購買膠桶等製毒工具。曹建伍和葉波(在逃)與王有輝一起,到達綿陽市安州區千佛鎮某山溝一處製毒。

王及曹等人製成冰毒後,將其分為六十一小袋。同年三月三十一日凌晨,王有輝將毒品運至成都市,交給王勇軍後返回資中縣,在該縣高速公路出站口被截查,警員並在其家中查獲六點一三公斤冰毒、二百八十五點五七公斤液態冰毒。同日偵查人員在成都市拘捕王勇軍,在其汽車查獲六十點八五公斤冰毒。

一同夥判囚15年

法院認為,王、曹兩人共同製造、運輸大量毒品,行為構成製販毒品罪,且本案製造毒品數量特別大。其中,王提供製毒場所,掌握毒品結晶技術,並運輸毒品至成都市,屬主犯;曹建伍因起輔助作用為從犯,於是依法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十五年。

據了解,自去年六月至今年六月,全市法院審理各類毒品犯罪案件一百六十四宗,已生效判決判處罪犯一百九十三人,其中被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的二十三人。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