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 明年1‧20聆訊

【本報綜合報道】針對美國指控華為太子女孟晚舟,違反對伊朗的制裁,尋求將她引渡到美受審,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周四開庭,確定引渡聆訊明年一月二十日開始,預計同年十月至十一月審結。孟晚舟未有出庭。

另行處理雙重犯罪問題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表示,其提出的時間表,有望「破紀錄地」於孟被捕後兩年內審結此案。辯方同時強調美方對孟的欺詐指控,不能滿足「雙重犯罪」的引渡條件,理據是美方的指控,是基於孟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但加拿大沒有相關制裁。

辯方要求,把研判孟晚舟有否雙重犯罪與引渡程序分開處理。控方則認為做法浪費法庭資源,又提到辯方可在引渡程序中,提交孟沒有雙重犯罪的證據,質疑做法是為拖慢案件進展。法官最後接受辯方安排另行處理雙重犯罪的問題,辯方將在明年一月二十日至廿四日陳述理據。

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豪斯(Benjamin Howes)在庭後發聲明,重申違反對伊朗的制裁在加國不是犯罪。他又提到,美國政府提交的證據不足且毫無根據,否認孟曾欺詐銀行,以隱瞞Skycom在伊朗業務來往,而涉事銀行亦知悉華為與Skycom的關係。

聲明續指,加國人員於去年拘捕孟晚舟時,嚴重濫用程序、違反該國憲法,侵犯孟的權利。孟的律師團隊相信,美國總統特朗普出於政治與金融上的考慮針對華為,而非出自法治,故會申請中止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