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園購豚尾猴 園主判囚10年

【本報綜合報道】廣西來賓一名女子前年開設一間小型動物園,從不明渠道買來五隻猴子,惟其中三隻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豚尾猴。案件上周六一審裁定被告觸犯非法收購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罪,判囚十年及罰款五千元人民幣(約五千七百港元),被告周四不服上訴。

從事野生動物馴養的被告姜玉前年回到家鄉開設動物園,後來透過社交平台結識一名男子,用五千元人民幣購得五隻沒有任何合法來源證明的猴子,其中兩隻於今年二月死亡。森林公安接獲舉報後上門調查,證實三隻生還猴子是豚尾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