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的父親張國春表示,兒子經朋友介紹,認識離婚的高女,兩人一個月便火速同居。高女收取禮金後,聲稱要回老家探望小孩。但是「過了有二十多天的時候,她發消息給我兒子,她講我們倆過不到一塊。當時手機微信甚麼都拉黑了,銀行卡裏的錢都轉移了。」
新娘被列失信名單
據悉,張、高兩人從頭到尾都沒有登記結婚,但高女卻收取禮金及金銀首飾。張男決定向法院起訴高女,張國春表示,高女拒絕還錢,更稱就算歸還,也只願給予五萬元(約五萬八千港元)。張家聞訊後,惟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地法院判決高女退還其中九萬元(約十萬四千港元)禮金,但高女拒還錢,她現已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