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任廈門公職 23台人違規罰款

【本報綜合報道】福建省廈門市近年招募台籍人士到當地任職社區主任助理,結果遭台灣官方指摘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相繼作出處罰。台灣的內政部周一早上公布,再對二十三人各處新台幣十萬元(約二點五萬港元)罰款。

台內政部指出,針對台灣人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查處,在今年三月二十九日及四月二十五日,當局先後處罰七人,加上今次的處罰人數,至今共罰三十人。在本次調查中,有部分涉案人員因主動辭去職務,因此未被處罰。

內政部重申,陸委會認定台灣民眾赴大陸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無論是由大陸政府機關僱用,或受僱於廈門海旅海安服務有限公司,均屬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對於有報道指,近日廈門海滄區政府再增聘台灣人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呼籲民眾切勿赴任或盡快離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