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杭州一個涉黑組織早前發放套路貸,導致一名大學生自殺身亡。蕭山區法院周四裁定十二名組織成員詐騙、敲詐勒索及非法禁錮罪成,主腦則判囚二十五年、沒收全部財產和罰款一百二十萬元人民幣(約一百四十二萬港元)。
案情指,主腦胡劍冰在網上對大學生等年輕人群發放「校園貸」,又以「錢莊」名義開展套路貸,誘騙債仔簽訂虛假的借據,以禁錮、恐嚇勒索等方式上門追債,向學生家長索取巨款。該組織自二○一六年十月經營套路貸,多達四十人受害,其中三十九人是在校學生。
自成立以來,組織在犯下四十八宗有組織敲詐勒索及非法禁錮罪案,涉案金額達二百九十一萬元人民幣(約三百四十萬港元),直接導致一名大學生自殺身亡、三人自殺未果及十八人受影響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