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日雙方於1951年在三藩市,簽訂舊版《美日安全保障條約》。現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外祖父、時任首相岸信介於1960年在華盛頓,與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簽署新版《美日安全保障條約》。條約主要有10項條款,其中第5條列明「在日本的施政領域下,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擊,可採取行動對付共同的危險。」美國前總統奧巴馬2014年訪日時,把釣魚島列入第5條的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