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漢殘殺華姊妹未判死刑 發還重審

【本報綜合報道】日本一名男子早前被控涉嫌殺害中國籍姊妹花,橫濱地方法院去年一審判男子監禁二十三年。東京高等法院周五認為案件性質嚴重,而檢方曾要求判處疑犯死刑,認為下級法院量刑不適,要求撤銷判決發還重審。

一審判囚23年

四十歲疑兇岩崎龍也被控於二○一七年七月,殺害居於橫濱、來自福建的二十五歲陳寶蘭和二十二歲陳寶珍,並把她們藏屍於兩個行李篋,再棄於神奈川縣秦野市的山林。報道指,橫濱地方法院去年七月審理案件時,檢方指岩崎所犯的是「有計劃、極其殘暴的行為」,要求法庭重判其死刑。岩崎否認控罪,辯稱只是「幫了這對姊妹一個忙」。

檢方當時指,岩崎頻繁出入兩姊妹工作的餐館,對姊姊陳寶蘭有好感,惟陳寶蘭提出「假結婚」請求令他不滿並起殺意。檢方認為被告將殺害姊妹是早有預謀,現場留下的證據亦顯示兇手僅岩崎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