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四川廣安市委前副書記嚴春風受賄案,周四在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嚴被控收受共計折合約五百七十三萬元人民幣(約六百七十萬港元)的財物,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德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從二○○一年至去年,嚴擔任宜賓市城市規劃局局長、宜賓市翠屏區委副書記、區長,成都市規劃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廣安市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糾紛解決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嚴當庭認罪。
去年五月,嚴春風因「嚴書記」事件而受關注。當時網上流傳微信群組截圖,內容指嚴的女兒在幼稚園經常動手打同學,被班上陳老師處罰,要求她單獨坐一邊。女童的母親在微信家長群組發文,促陳老師向其女兒道歉,否則要求陳向園方領導解釋為何處罰「嚴書記的女兒」。事發後,嚴被揭發借假離婚轉移財產,因此成為受查對象,最終被揭捲入貪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