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子女 丹麥離婚要上堂

【本報綜合報道】丹麥的離婚數字高企,去年全國離婚率近五成。當地社福部門為保障離婚夫婦子女的福祉,周一起實施新政策,規定育有十八歲以下子女的申請離婚夫婦,必須在三個月的冷靜期內,完成一項卅分鐘的強制網上課程,方可正式離婚。

多方向思考 學習相處

課程由哥本哈根大學設計,目的是讓夫婦從多方面思考離婚對雙方及子女的利弊,內容亦環繞日後如何與子女相處。大學在二○一五至二○一八年間,對二千五百名志願者試行課程,近八成人在心理及生理上均有所裨益。有關措施受大眾歡迎,惟有意見指同居情侶不被劃入強制課程之列,非婚生子女的福祉仍難以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