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酒案 最後被告判囚無緩刑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成都男子符海陸、張雋勇、羅富譽及陳兵,因涉「六四酒案」被控尋釁滋事罪,案件周一起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中最後一名被告陳兵在周四受審,被判處入獄三年半,不予緩刑,屬四名被告中判刑最重者。

屬4被告判刑最重者

有網民於社交平台發文稱,陳兵的辯護律師在周三的庭前會議上,申請證人到庭的要求,惟被駁回,提交的證據也全部裁定不可以舉示;律師表示無法履行辯護職責,質疑上述庭審的意義。

案中其餘三名被告日前已陸續判刑,當中符海陸周一被判囚三年,緩刑五年;張雋勇及羅富譽同被判囚三年,緩刑四年。

早前有消息指,當局將控罪改為「尋釁滋事罪」,除陳兵外其餘三名被告已獲扣減被關押的時間。陳兵獲刑最重,外間估計是因為他是唯一一名堅拒更換律師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