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新加坡一名失業漢因為沒有錢買玩具給孩子,今年初三度以身試法到連鎖玩具店,偷取合共總值超過一千二百新元(約七千港元)的玩具,結果在最後一次作案時當場被捕。男子周一承認四項偷竊罪,但指沒打算將玩具賣掉換錢。
在今年一月廿一日傍晚,三十六歲被告郭偉傑在水濱坊的玩具反斗城內表現鬼鬼祟祟,引起店內經理注意。郭先拿了一個價值近一百新元的玩具,之後又拿了兩個價值約一百二十和九十新元的玩具,放進購物袋後沒付錢就離開。
經理追出店外將郭攔住後,將他帶回辦公室,並從郭的袋內搜出玩具,之後報警。郭未有聘請代表律師,他在庭上指案發時失業,偷玩具是為了給兩名分別就讀小一和小三的孩子。郭獲准以五千新元(約二萬九千港元)保釋外出,案件於本月五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