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周三繼續就六四酒案開審,案中第三名被告羅富譽被判囚三年、緩刑四年,其判刑與此前兩天被宣判的符海陸和張雋勇相同。
有關注事件的網民指,羅富譽的庭審與之前兩名被告一樣,均是在約一小時內完結,法官、律師、檢察官都像綵排過。由於案件分拆審理,案中其他被告的家屬均無法進庭聽審。羅富譽與符海陸、張雋勇一樣,將先面對十天的取保期,期間不准與外界接觸。
羅富譽的妻子高燕在開庭前發聲明,指丈夫面臨法庭的不公審判,又稱自從丈夫被捕後的一千多個日夜,她的家庭已變得破碎。至於案中最後一名被告陳兵,將於周四接受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