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男子潘亞東(音譯,Yadong Pan)二○一七年底在澳洲開車撞死人,當地媒體報道,他因看不懂英文標誌牌而撞上另一部車,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潘男周一(25日)因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和嚴重傷害,被判監三年四個月,而且必須服刑兩年才有資格獲假釋,之後或會被驅逐出境。
報道指,在香港取得國際駕照的潘男,持臨時工作簽證到澳洲,在羊肉屠宰場工作近七個月。二○一七年十二月廿六日,他按照GPS導航系統駕車前往維多利亞省的洛恩,並以時速九十八公里行駛,而五十二歲男子于洛(George Hullo)亦駕車往同一地方。當天上午近十一時,潘男因未按停車路牌指示停車,直接橫過十字路口,結果以時速近百公里撞上于洛的車,造成對方死亡,而潘男車上的三十九歲女乘客于曉研脊椎多處骨折,嚴重內傷,十五個月後仍未康復,不能工作。
于洛弟弟指當家人知道潘男看不懂路牌卻仍獲駕照後更痛苦,呼籲政府介入並追究責任。按照維多利亞省公路局規定,持臨時簽證的外國人可在當地駕車,但持永久簽證的人須在半年內通過澳洲駕駛考試才能駕駛。潘男辯護律師表示,當事人曾指中國和澳洲駕車有很多地方不同,承認自己缺乏在澳洲駕駛經驗。
潘男在法庭上稱不知道路上的減速帶是提醒司機減速的標誌,在中國這標誌代表前方有斜坡。他又說,事發前我查看了GPS,上面沒有任何注意事項顯示。潘男聲明中,向受害者家屬致歉,並稱:「我沒法原諒自己,我們的生活都和以前不一樣了。」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