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基督城清真寺恐襲不足一周,總理阿德恩隨即宣布,全國即時禁止使用所有軍用半自動步槍及突擊步槍,在預期國會將開綠燈的情況下,相信新法例有望於下月中旬正式生效。
除了嚴格控制大殺傷力槍械,該國還將禁售大容量彈匣、能增強步槍殺傷力並令步槍射擊速度更快的撞火槍托,用阿德恩的話說,就是「每一款在上周襲擊中曾使用的自動武器,都會禁絕」。政府同時提出回購計劃,預料一萬三千五百支軍用武器,涉及金額約一億四千萬美元。任何人士在回購期限之後繼續擁有被禁制槍械,將被處以二千七百美元罰款,以及最高三年監禁。
新西蘭禁槍劍及履及,一方面是因為有先例可援。一九九六年,澳洲塔斯馬尼亞阿瑟港發生嚴重槍擊案,造成三十五人死亡,政府事後回購國內六十多萬支槍械,此後二十多年幾乎沒再發生類似慘劇。另一方面,當地不少民眾亦自發「繳械」。儘管在新的槍械管制措施下,農民獲得豁免,但有農民在回購政策出台前主動交出槍械,並在社交網站登出相關申請書,強調比起幫助預防恐怖襲擊,自己的小小不便微不足道。
這正正是為甚麼「禁槍」在美國始終說易行難。每次經歷嚴重槍擊案後,總有輿論認為「民氣可用」,是時候大規模收緊槍械管制。特別是去年在佛州高中的槍擊案後,幸存學生發起的遊行獲全球各地響應,禁槍派更是聲勢大振。現實是支持及反對禁槍的民意高度兩極化,一項民調顯示,近六成民眾認為槍管應更嚴格,但同時有近八成共和黨支持者認為保障槍械擁有權更重要。
美國人對槍械情有獨鍾,某程度上植根於「美國例外論」,擁槍派最愛拿立國初期的「民兵傳統」及憲法第二修正案說事;至於回購槍械,則認為美國「國情特殊」,流通的槍械估計超過三億,想回購也回購不來。其實所謂「傳統」並非牢不可破。就以憲法修正案為例,一九一七年的第十八修正案提出全國禁酒,最終在一九三三年羅斯福任內被廢除,可見民心向背,才是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