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打貪再囚貪腐老虎,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裁定前山東省副省長季緗綺受賄、貪污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而廣東雲浮市委常委、雲安區委書記、雲浮新區黨工委書記梁海衞當日就受查落台。
晉中法院審理查明,季緗綺利用擔任山東商業集團董事長、山東世界貿易中心董事長、山東銀座美術館法定代表人,以及山東省副省長期間,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近三千八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四千四百四十萬港元),並將美術館館藏書畫作品等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法院認為季罪名成立,故作出上述判決,並處三百萬元(約三百五十萬港元)罰金,另對其違法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周二通報,梁海衞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下月將滿四十九歲的梁海衞,廣東東莞人,東莞黃業氾濫期間,他曾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常平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東莞市政府秘書長等職,二○一一年十一月調任雲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