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科技員受聘內地或違例

【本報綜合報道】繼福建廈門聘請台灣籍社區主任助理、平潭設置村委會執行主任之後,大陸官方再推出「台籍科技特派員」職務,聘請台灣人到大陸農村地區進行農業幫扶。台灣陸委會周日回應,台灣民眾應聘恐違反《兩岸條例》,將接受審查。

將接受主管機關審查

卅九歲嘉義男子蔡志陽,於二○一三年因看好大陸市場,到福建漳浦的台灣農民創業園種蔬果。今年二月,蔡被政府委任為台籍科技特派員後,因為新的身份而得以在更大平台上推廣產品,並幫助其他農民獲更高收益。這是大陸自一九九九年開始在農村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後,首次加上「台籍」的名銜。

台陸委會回應指,《兩岸條例》規定,台灣民眾不得擔任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有關民眾在大陸擔任台籍科技特派員,將由主管機關就職務性質以及相關事證予以審核,並要求當事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