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去年六月多個地區爆發反華示威,原因是當地人不滿政府擬設立三個經濟特區,容許外商租借土地長達九十九年,最終計劃擱置。事後平順省法院迅速對十名示威者作出有罪裁判,近日該法院再以製造公共混亂罪,對另外十五人判處二年至三年半刑期。陪審團認為,被告的行為有損國安、秩序和社會安全,應予以嚴懲。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