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反貪官員竟「養貪」,廣東省監察廳前副廳長、省預防腐敗局副局長曾慶榮因涉嚴重違紀去年一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兼移送法辦。近日另一宗貪腐案審訊期間,揭露曾慶榮曾收受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前副局長曾志軍的名車和公寓。
曾志軍近日因行賄罪成被判囚三年,他在證詞中稱,二○○五年認識時任廣東省紀委黨風廉政建設主任的曾慶榮,因同姓,所以兩人以叔姪相稱。
曾志軍於二○一一年在曾慶榮幫助下,成功當上大亞灣公安局副局長,隨後對方主動索要一部奧迪房車,他翌日便將一輛新車送到其家門前。二○一三年,曾慶榮向他索要公寓,他遂買了一套值約二百零五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百四十萬港元)的房子。近年內地打貪後,曾志軍害怕送樓事敗露,於是將樓變賣後,將二百萬元(約二百三十萬港元)現金送到對方家中。據悉,廣東省預防腐敗局前局長鍾世堅,早前已因貪污被判囚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