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江蘇宿遷市泗洪縣的小六女生許二文,上周二騎單車上學時,意外撞到一輛停泊路邊的私家車。雖然車主當時並不在場,二文卻未有逃避責任,主動借來紙筆留下字條。車主見字條後怒氣全消,主動聯絡校方表揚她,僅象徵式收取一元人民幣(約一點一五港元)賠償。
年僅十三歲的二文就讀於該縣東風小學。她憶述當天下午獨自騎單車回校途中,前方一輛三輪車突然煞停,結果她閃避不及撞上路邊的私家車。途人見狀,立即扶起她,更有人叫:「不要管了,趕緊走﹗」惟二文認為自己有責任,便跑到附近便利店借紙筆留字條,表達歉意並附上家人聯繫方式,然後塞在車把手上。
車主潘先生翌日上午發現車被刮損,本來十分生氣,但當他發現字條並打開一看,隨即怒氣全消。為免嚇怕二文,潘先生並沒有直接致電她,而是聯繫小學的陶校長表揚她,同時象徵式索賠一元,並由校方代收。
陶校長隨後找到二文,在校內表揚了她主動承擔責任一事。而二文得知潘先生只是象徵式索賠後,便在上周五回校領取成績單時,順道把錢交給了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