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證實孟晚舟有特別公務護照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司法部周二證實,將繼續尋求引渡華為的太子女、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到美國受審。加拿大外長方慧蘭否認曾要求美方放棄引渡,強調這是純粹的刑事司法案件。加媒則披露孟晚舟持有第八本、由中國簽發的「特別公務護照」。

華春瑩:美行動不符國際法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回應傳媒時表示:「我們將在美加兩國引渡協議下的限期內,提出引渡要求。我們感謝加拿大繼續支持雙方一同努力,實踐法治。」美方必須於本月三十日或之前,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周三批評,美加對孟晚舟採取的無理行動,既不符合國際法,亦不具備任何正當合理性,國際社會應該堅決反對。

加外長:沒要求華府棄引渡

方慧蘭在瑞士世界經濟論壇受訪時說:「孟女士的拘留只是刑事司法問題。我們強烈反對這件事被政治化,或在任何情況下被用作政治籌碼。」她承認曾經與美國官員討論孟晚舟案,但強調加拿大政府沒有要求華府放棄引渡孟晚舟,重申「這將由美國決定」。

加拿大《星報》報道,除了美國司法部列出的七本護照,孟晚舟還有另一本中方簽發、專發給官員及商界精英階層的特別公務護照,暫不知她是否交出該護照作為保釋條件。

香港公司註冊處證實孟晚舟擁有特別公務護照;至於護照是否仍然有效,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必須保存載有董事身份訊息的索引,而有關訊息必須是最新;若上述事項有任何更改,公司必須於更改後十五天內,以指定表格遞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