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引用歐盟新例
兩個關注組織在去年五月代表上萬民眾發起訴訟,指Google要用戶同意收看廣告,才可使用服務,是「強制同意」。
法國資訊與自由全國委員會(CNIL)指,Google未有讓用戶輕易理解私隱條款,他們亦難以更改個人資料被使用的方式,故作出是次判決。
法國今次執法,是歐盟「通用資訊保護條例」自去年五月通過以來首次執行。該例訂明企業不可模糊地採集客戶資訊。
Google發聲明指,明白外界在透明度及控制個人資料方面,對該公司有很高的期待,該公司亦致力滿足歐盟新例的要求,現時正研究判決,考慮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