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碼器:1953年《停戰協定》 華有份簽

《朝鮮停戰協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由聯合國軍、北韓人民軍及中國人民志願軍的最高司令官在板門店簽署,主要內容有停止敵對行為、設立軍事分界線及非軍事區、分批遣返戰俘。北韓曾於○九年及一三年宣布退出及不承認停戰協定,而在兩韓領袖於今年四月簽署的《板門店宣言》中,決定宣布於今年內終戰,以及把停戰協定轉換為和平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