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傳設積分制 管控境外NGO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近年嚴管來自境外的非政府機構(NGO),繼去年實施《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後,據報將針對境外NGO實施更嚴格和全面的管控措施。當局將設立積分制度,若境外NGO發表批評中國領導人的言論、支持台獨、藏獨等就會被扣分,相反若為中國政府背書、設置黨支部等則獲得加分。

新制原定今年元旦實施

德國傳媒報道,去年聖誕節前,受中國政府領導、從事民間外交工作的「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在一次會議中向會員介紹一份名為《與境外非政府組織交流與合作臨時管理條例》的文件,詳述該個新制度。

新制度的模式類似即將於二○二○年在全國推行的「社會信用體系」。因新制度惹來大量境外NGO批評,令其原本計劃在今年元旦起實施的日程要推遲。有境外NGO負責人稱,如今在中國的工作進展本就不容易,「以後就會更加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