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付款後用餐 加國中餐館判罰

【本報綜合報道】加拿大一名黑人男子在多倫多一所知名中餐館慶祝生日時,遭侍應要求先付款才可用餐。事主認為起因是種族歧視,法庭周一裁定中餐館違反人權法,須向事主賠償一萬加元(約六萬一千港元)。

涉憑膚色推斷食霸王餐

法庭文件透露,事主威克姆(Emile Wickham)於四年前的生日,與三名友人於一間名為康城的中餐館用膳。他們是唯一一席黑人顧客,就座及落單後,侍應告知須付款才可享用食物,而鄰座顧客卻透露從不需預先付款。威克姆翌年入稟安大略省人權法庭,控告餐廳種族歧視,稱事件令他感到受傷,又稱從千里達移民加拿大十一年,從不曾被視作二等公民。

餐廳辯稱為了防止有人走數,他們會向非熟客先收錢。但法庭指出,餐廳以威克姆的膚色為由,推斷對方可能會食霸王餐,傷害其尊嚴,違反顧客應獲平等對待的規例。餐廳要賠償予威克姆,但毋須道歉。東主考慮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