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母Fb擅貼兒照片 法庭命刪除

【本報綜合報道】在Facebook上分享家人照片看似平凡不過,但可能會因此惹上官非。意大利羅馬一名十六歲少年,早前因不滿母親未經他同意下,在Fb不斷張貼其照片,憤而將母親告上法庭。最終母親被判嚴重侵犯兒子隱私,必須把Fb上的兒子照片全部刪除,否則會被罰款一萬歐元(約九萬七千港元)。

案中少年指,母親在未經他同意下,經常在Fb分享自己的照片,還仔細地描述其私人生活,對他構成嚴重影響。少年甚至因此考慮到美國讀高中,「以重過新生活」。

如有不從 罰款9.7萬

當地版權法規定,人像照片的版權由被攝者擁有,除非被攝者是知名人士,或照片有特定原因必須發布,否則未經被攝者同意下不得隨意張貼照片。最後法院在去年底裁定,婦人必須把Fb上的兒子照片全部刪除,否則罰款一萬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