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越南胡志明市新山一國際機場今年四月遭受汽油彈襲擊,人民法院周三判十五名被告恐怖襲擊罪成,判囚五年至十六年不等。
案情指,身在海外的主謀陶明君(Dao Minh Quan,音譯)與女友范麗莎是流亡組織「越南國民政府」的領袖,案中廿六歲被告鄧黃善(Dang Hoang Thien,音譯)與其餘十四人為該組織成員。
鄧黃善與另外六人四月初在邊和市放火焚燒一個違規車輛扣押場,造成官方財物損失。至四月廿二日,鄧與同黨在新山一機場引爆兩枚土製汽油彈,其中一枚爆炸,未有造成傷亡。其中鄧黃善判囚十六年,刑期最重。
另外,越南西南部平定省法庭周三亦判處九名涉嫌散播傳單、從事顛覆國家政權及反政府宣傳人士,各人被判囚三年至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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